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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复选实施细则


食品科学学院   发布时间: 2023-05-06   信息员: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和构建多样化的选拔机制,扩大学科、学院及导师的招生自主权,选拔出理论基础扎实、科研创新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质生源,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为了做到安全平稳、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福建农林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福建农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生选拔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闽农林大研〔202015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复选实施细则”。

一、招生专业、学制及规模

招生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

学制:四年

规模: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下达我院2023年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7,含国际产学研用联培博士专项计划。

二、招生对象

(一)普通考生

1、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申请者(单证)必须在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截止日之前取得硕士学位方能申请)。

(二)硕博连读考生

福建农林大学在学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非定向硕士生。

三、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的复选条件和进入复选考生名单

1、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的复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记录;学习态度端正,学风正派。

   (2)报考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的博士生须与获得硕士学位的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相同或相关。

   (3)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通过学院博士生初选审核学科专家组对其外语能力、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等的初选,确定能够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

2、复选考生名单

按照《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初选方案》中“进入复选阶段考生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不超过2:1”的要求,我院2023年拟招收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7,通过初选的全日制考生30进入复选阶段。具体名单如下(按照姓氏笔划顺序):

全日制(30人):马 爽、王笑颖、王雪真、王智云、方素云、吕霄帆、刘青青、刘思迪、刘 璐、孙聪聪、李兰馨、李树成、李鹏程、杨思琪、肖惠宝、吴静茹、吴伟豪、张华丹、张欣欣、张惠丽、陈娟钦、郁映涛、周传悦、郑 龙、郑梅霞、赵人杰、郭正畅、黄梓峰、韩佳佳、道莉苹

四、复试方式

博士生复试采用远程视频面试方式。

五、复选考核

(一)成立学院2023年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食品科学学院是复试工作的主体,按要求成立食品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食品科学学院主要党政领导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博士生指导教师等。

(二)成立学院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复选考核专家组

食品科学学院成立博士生远程复试工作小组,对复试考生专业素质(含外语听说能力和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和能力(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复试考核。远程复试工作小组成员由复试组长、复试评委组成,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并设复试秘书1人、复试助理1人。组长负责整个复试过程。复选考核专家组设复试秘书、复试助理,负责复试考核过程的记录和录音录像、及复试远程视频的准备等工作。

(三)复选考核时间和地点

复试时间:202357日(周日)上午8:30开始

复试地点:食品科学学院310会议室

(四)公平公正进行复试

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三随机”工作机制。除网络、设备等客观因素外,不得随意调整考生面试顺序。考生抽题后由复试小组指定专人宣读复试题目,确保考生能准确地听清题目。使用题库的单位,应在考场规则中事先告知考生抽题规则。每位考生的面试答题时间不少于20分钟,如考生结束答题未满20分钟,可询问考生答题是否结束,如结束,考生可自行退出面试软件或平台,复试小组耐心等待下一位考生进入面试。原则上同一专业同批次考生的面试工作应在同一天内完成。复试小组根据考生视频面试情况,结合考生提交的学习成绩、发表论文和获奖证书等综合考量,进行复试成绩评定。

()复选考核要求

1、复试面试工作要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在复试面试之前,考生采取随机抽号方式,确定考生的复试面试先后顺序。

3、复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复选考核专家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考查考生的外语水平(占20%)、学科基础与专业技能(占30%)、科研创新与发展潜力(占30%)和综合素质(占20%)。

 (1)英语水平20

 ①英语达到申请-考核选拔博士生的水平要求,有很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16-20分;

 ②英语达到申请-考核选拔博士生的水平要求,有较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11-15分;

 ③英语达到申请-考核选拔博士生的水平要求,英语听说读写能力一般,5-10分。

2)学科基础与专业技能30

 ①学科基础扎实,专业技能水平高,26-30分;

 ②学科基础较扎实,专业技能较好,20-25分;

 ③有一定的学科基础与专业技能,10-19分。

3)科研创新与发展潜力30

 ①有很好的科研创新思维和能力,发展潜力大,26-30分;

 ②有较好的科研创新思维和能力,发展潜力较大,20-25分;

 ③科研创新与发展潜力一般,10-19分。

4)综合素质20

 ①综合素质好,16-20分;

 ②综合素质较好,11-15分;

 ③综合素质一般,5-10分。

每位考生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考生个人汇报部分12-13分钟、其它为答询时间。

考生个人汇报部分12-13分钟,包括:考生英文自我介绍2~3分钟,PPT汇报10分钟。其中考生以PPT形式汇报10分钟,主要汇报个人的基本情况(包括本人的学习工作经历、学术成果)、英语水平、学科基础与专业技能、科研创新与发展潜力、综合素质等。重点陈述:研究工作汇报(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自选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未来博士生期间的科研计划及设想汇报。

复选考核专家组成员独立评分,秘书当场统计分数,计算平均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并当场告知面试考生成绩。

4、复试考核小组须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和给出评定的成绩。学院对每位考生要有现场文字记录,并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进行复试过程的全程记录。复试过程的文字记录、录音录像等材料保存三年备查。

()拟录取原则

1、考生综合成绩分=初选成绩×20%+复试面试成绩×80%

2、未经过复试面试或复试面试不合格(复试面试成绩<60分)的考生不得拟录取。

3、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在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范围内,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学校下达新上岗博士生导师、经认定的在岗在编国家级人才、以及重大科研项目等专项招生指标,如果在拟录取考生名单中没有报考上述导师的生源,则在上述导师招生专业范围内,对没有明确报考导师的拟录取考生、或超过导师招生计划指标的拟录取考生进行导师间调配。

5、充分尊重有博士生招生指标的导师意见,对于每位拟录取考生,首先征求其所报考导师的招生意见,如果导师不同意招收,则在其报考专业范围内、逐个征求其他有博士生招生指标的导师的招生意见,如果没有导师同意招收,则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剩余指标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

6、如果学校有增加博士生招生指标,则根据学校增加博士生指标性质,按考生综合成绩分的高低依次递补录取。

7、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的博士生,如果放弃在本校攻读博士生,空出的博士生招生指标,则按考生综合成绩分的高低依次递补录取。

8、所有拟录取考生须思想政治考核合格,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七)确定录取名单

2023515日前,复试考核专家组根据考生的考核总成绩,确定拟录取人选,经学院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拟录取人选公示10天无异议后,向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送拟录取考生信息、报考材料及考核成绩。经政审、体检合格,并经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拟录取并公示。

六、其它要求

1、签署诚信考试承诺。招生学院(单位)要严格按照已通知考生的面试时间开展面试工作,无特殊原因,不得提前或推迟。考生开始复试前必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可以打印签字后扫描发至招生单位)。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内,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复试前要公示初选成绩、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如公示期内进行复试,复试期间公示依然有效。

3、我院制定的申请-考核制复选实施细则,包括复选考核时间与方式、考核专家组组成、考核内容、面试等,并报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实施细则在网上公示,考核结束后及时按要求提交相关考核材料。

4、考核专家组要严格执行直系亲属回避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履行职责,详细记录考核过程(考核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做好考核的相关工作,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确保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5加强监督:研究生院全程监督学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招生工作的各个环节,食品科学学院纪委参与并负责学院申请-考核制选拔博生生招生的监督工作,校纪检监察部门接受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

监督举报方式为:电话:0591-83789215(研究生院)、0591-83789310(校纪委),0591-83796916(食品科学学院纪委)。

邮箱:fafuyzb804@163.com(研究生院),16798255@qq.com(食品科学学院纪委)。

   6、所有经过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的博士生,必须由所申请导师本人亲自指导,培养过程中不得转由其他导师指导。

7、已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拟录取的博士生必须在我校公开招考报名时间段进行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履行相关各项报名及录取手续。

8、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录取前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调入我校学生档案室;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为定向的,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需承诺全脱产在校学习四年),并按协议书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七、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本办法未涉及部分参考《福建农林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福建农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生选拔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闽农林大研〔202015 号)、《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远程复试工作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远程复试工作方案.docx

附件2:博士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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