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通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通告
招聘的岗位、人数、招聘资格条件、招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通告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m.gov.cn/)、三明市农科院网站(http://www.smnks.com.cn)向社会统一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8:00起至2023年3月19日17:30止。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报名前须认真、详细阅读本通告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明确招考通告中各项要求,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报名时须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 并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者请投递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一并发送至三明市农科院电子邮箱:smnksbgs@163.com,并电话告知,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报考者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
报考者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手机号码请务必填写并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因联系方式有误或联系不畅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联系人:施女士,联系电话:0598-5862926。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由三明市农科院负责。本次招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审核。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招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经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如考生与招聘人数出现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如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报考者,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面试时间与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的程序和要求按照《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执行。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若招聘岗位无面试成绩达到规定要求人员,该岗位取消招聘。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人选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由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在职报考人员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有关材料,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2.考察。由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负责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对考生的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协审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在校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查。考生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如遇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网站向社会公布,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七)聘用
对经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自办理聘用登记之日起,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