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台特色海洋食品加工及营养健康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依托福建农林大学建设,面向闽台区域发展的重大需求,围绕闽台特色海洋食品加工及营养健康工程建设的关键技术问题,以促进闽台区域特色海洋食品加工及营养健康工程的绿色、持续、稳定发展。
为充分发挥本中心对于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科研人员创造活力,特此设立“闽台特色海洋食品加工及营养健康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鼓励并资助科技人员开展与本中心学术方向相关的科学研究,促进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为了管好、用好基金,更好地发挥该基金对学科发展和科研探索与创新的促进作用,制定本办法。
一、重点资助方向
1. 闽台特色海洋食品保鲜保活技术研发及应用;
2. 闽台特色海洋食品高质化绿色生物加工技术研发及应用;
3. 闽台特色海洋食品营养健康工程开发研究及应用;
4. 闽台特色海洋食品加工安全控制技术研究及应用。
申请人可在以上4个研究方向框架内提出项目申请,经学术委员会评审批准后,申请人员可在单位或到本中心进行独立研究或合作研究。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1、课题申请者一般为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技术职称的科研人员,并在食品加工与营养健康领域具有扎实的前期研究基础,中心鼓励具有交叉学科背景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申请开放课题。
2、开放课题须与中心固定人员作为联系人联合申报,本中心已聘用的固定科研人员及团队不得作为项目申请人。
3、课题申请经学术委员会批准后,正式列为本中心开放课题。
三、课题资助力度和执行期限
开放课题执行年限一般为2年,研究工作的起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日到2027年10月31日,本年度计划资助5个项目,每个开放课题的经费资助额度为3万元,择优资助。开放课题由学术委员会评审决定是否给予资助。
四、经费管理
开放课题批准后,课题经费不拨给申请人所在单位,限在中心由课题负责人自行安排使用。开放课题经费可用于支付实验材料费、测试费和版面费。
五、年度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
开放课题承担人必须于次年10月31日前向中心提交上一年度工作的总结报告,课题结束后应及时写好书面结题报告上报中心。对于无故不提交年度进展报告的课题,中心将停止提供经费。
六、成果管理
(1)开放课题成果的主要体现方式是发表高水平的论文,对每个课题一般要求至少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
(2)由中心提供经费的开放课题,成果知识产权署名中需包括中心固定人员(以第一完成单位标注闽台特色海洋食品加工及营养健康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同时,基金支持应标注“闽台特色海洋食品加工及营养健康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开放课题资助(编号)或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re of Fujian-Taiwan Special Marine Food Processing and Nutrition, Ministry of Education (No. )。
七、附则
1、接受资助项目执行者被视为接受“《闽台特色海洋食品加工及营养健康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开放课题管理办法”的全部条款。
2、本年度开放课题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16点(以申请书发至工作邮箱的时间为准),过期不予受理。
3、申请人在截止时间之前将申请书电子版材料(申请书word版+申请书PDF盖章版)发送至指定邮箱(leifst@163.com);
联系人:潘磊
邮箱:leifst@163.com
闽台特色海洋食品加工及营养健康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2025年10月9日
附件:开放课题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