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农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生选拔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闽农林大研〔2020〕15 号)、《福建农林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初选方案》、《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2023年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复选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初选和复选面试考核,确定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现将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1)。
公示期:2023年5月8日-15日。
公示期间,对名单有异议者,可提交书面申请进行实名反映,于5月15日之前与食品科学学院纪委办公室或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彭丽娟老师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学院纪委办公室电话:0591-83796916,邮箱:16798255@qq.com;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电话0591-83055869。
研究生教育办公室地址: 福建农林大学图书馆食品科学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附件1:食品科学学院2023年博士生拟录取名单.pdf
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