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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 2025年招收港澳台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食品科学学院   发布时间: 2025-05-19   信息员: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2025年福建农林大学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攻读硕(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福建农林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福建农林大学关于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攻读硕(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相关事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坚持“按需招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为做好我院招收2025年港澳台地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提高选拔质量,确保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和安全,经研究决定,特制订本复试工作方案。

一、组织与领导

1.成立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成立2025年招收港澳台地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专家小组,复试专家小组具体实施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考核。复试专家小组不少于5人,原则上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亲属参加本专业复试的教师组成,复试专家小组设立组长1名、秘书1名。

3.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复试录取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巡视小组,根据《福建农林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督导及风险防控手册》开展巡视、督导,学院纪委负责监督复试工作。

二、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一)复试名单

所有报考我院的2025年港澳台地区攻读硕(博)士学位研究生必须符合《2025年福建农林大学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攻读硕(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报考条件,且入学考试合格者(进入复试名单详见《福建农林大学关于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攻读硕(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相关事宜的通知》),可进入复试。

(二)资格审查

考生需在520日中午12:00之前提交PDF电子版扫描件至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彭丽娟老师邮箱505602616@qq.com,命名格式为“复试专业-考生姓名-资格审查材料+全日制(非全日制)(按以下审查材料顺序合并到一个PDF文件中),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本人网上报名编号。

2)有效身份证件;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香港、澳门考生需另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复印件。台湾地区考生需另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复印件。

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

4)《考生报名信息登记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考生签字确认提交。

5)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交5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证明。

6)考生复试前必须详细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签字确认并遵守相关要求。

(三)复试安排

1.复试形式:现场复试

2.复试时间:2025520日下午3:00开始

3.复试地点:食品科学学院310会议室

(四)复试考核内容

1.专业素质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考核

复试考核包括专业素质能力考核(如专业课知识、英语听力、口语)和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主要形式为面试,面试要有试题,有详细的考试提纲。

本次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形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由面试小组每位成员单独评分,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复试考核专家小组须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和给出评定的成绩;食品科学学院须对每位考生的复试单独进行记录,并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和录像,复试记录上交研究生院,资格审核材料和录音录像数据由食品科学学院保存备查。

复试内容:包含中英文自我介绍、专业复试课程--采用标准化的试题问答(考察招生简章上的复试科目《食品加工与保藏原理》或《食品卫生与营养学》,选择其中一门,从题库抽取试题)、专业知识问答、外语听力和口语复试等环节。

复试成绩分数占比:复试成绩100分,具体由以下几部分构成:(1)外语听力及口语复试20分;(2)专业知识40分;(3)综合素质能力40分。

复试成绩60分为合格。复试成绩低于60分定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身体素质考核

今年复试期间暂不进行体检,考生需提交近半年内二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考生入学后还需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学籍。

3.同等学力考生

所有同等学力考生都须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食品工艺学》、《食品微生物学》,且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复试注意事项

1.学院严格执行“三随机”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即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2.考生在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禁止将相关考试信息泄露或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相关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试题及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等将触犯刑法。

三、录取办法

1.复试工作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参加复试的专家需根据考生复试情况进行独立评分,取平均分作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3.复试要有现场记录,并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进行复试过程的全程记录。复试过程的文字、影像等材料保存一年备查。

4.复试不合格(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英语面试低于60分或体检不合格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在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不予拟录取。

四、录取注意事项

1.在复试之前,在食品科学学院网站公示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2.复试结束后学院应将复试名单及成绩加盖公章一并交校研招办备案;学院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和录像,复试记录、资格审核材料、录音录像数据等材料由学院收集保管备查,其中复试记录上交研究生院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3.按照考生的成绩排名顺序,在食品科学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4.学院党委纪检委员负责监督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学院招生投诉举报电话:学院党委纪检办公室电话:0591-83789294,邮箱:51819961@qq.com, gzb8607@163.com;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电话0591-83055869

五、本实施细则由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

2025519


附件:诚信复试承诺书(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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